养老金最新消息:老人的养老金够花吗

导读: 四成老人希望“加薪”幅度再高点 70岁及以上老人看病开销明显增加

  数据统计显示,在广东佛山,近半数老人的养老金不够花,四成老人希望“加薪”幅度再高点。此外,70岁及以上老人看病开销明显增加。年纪越大,在医疗上的开销越大,对运动健身、自己兴趣爱好的开销反而减少。

  “这个月加的‘工资’到账了吗?”最近几天,在茶楼、公园、车站这些老人家聚集的地方,他们都喜欢用这句话彼此打招呼。6月起,广东佛山将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届时佛山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将上升到2682元。

  这样的养老金,够花了吗?记者向300位退休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77份。统计发现,近半数佛山退休老人觉得养老金不够花,近4成老人表示养老金要在3000元以上才有幸福感。此外,原来50-59岁的退休职工愿意在旅游上花钱,60-69岁愿意买礼物哄儿孙,70岁以上老人在医疗上花钱最多。

  四成老人希望“加薪”幅度再高点

  养老金够花了吗?统计发现,有41.88%的老人家表示比较足够,每个月都能剩下一部分,而只有8.3%的老人表示能够“任性”地支配养老金。然而,仅半数老人认为养老金够花,有32.49%表示自己是“月光族”,有27.33%直言不够花,甚至需要孩子帮补。

  既然养老金不够花,那就集体“加薪”吧。面对这次加薪,老人家们都感到欣喜,但对于加薪幅度,满意率还不到4成,有近45%表示希望加薪幅度再高点,更有15.88%的老人家认为,加薪幅度都跑不过物价上涨的速度。

  对于老人家来说,每月有多少养老金,才有较强的幸福感呢?37.55%的老人家认为起码要高于3000元,32.13%认为要高于4000元。“老人家多病痛,看病花钱多,又不想拖累子女,起码有3000元以上,才能安心看病不愁钱”,问卷调查过程中,一位65岁的刘婆婆说。

  70岁及以上老人看病开销明显增加

  佛山老人的养老金“大头”都花在买菜吃饭上。调查发现,超过4成的老人每月花在买菜吃饭上的钱,占了全部花销的20%-40%;超过5成的老人,要花10%-20%的养老金在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视、电话、网络等生活杂费上。如此看来,买菜吃饭和生活杂费,基本占了佛山老人养老金开销的4-5成,基本生活成本确实不低。

  那么剩下的养老金就能用于享受退休美好生活了吗?根据分年龄段的统计发现,50-59岁退休职工基本为女性,刚刚退下工作岗位,与社会的交际仍比较多,退休生活也就比较活跃。她们开销最大的前三项分别是到各地旅行、购买与兴趣爱好相关的物品以及买衣服鞋子,分别占比25.29%、24.14%、19.54%。

  而60岁-69岁的老年人,陆续“升级”成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哄儿孙的开销增加了不少,有22.41%表示,给儿孙买礼物是最大的开销;紧随其后的是看病、买药等的医疗消费,购买与兴趣爱好相关物品的花费同样位列第三。而在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中,近3成认为,医疗开销最大。

养老金最新消息,个人账户面临亏损风险

  在养老金支付能力堪忧的背景下,个人账户是否应“充公”引得满城风雨。记者获悉,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支不平衡,财政支持难以持续,个人账户面临亏损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下,养老金预计发放年数低于预期剩余寿命8年,养老金投资回报率大幅跑输待遇增长率,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个人账户亏损风险日趋严峻,有专家建议改革继承制,允许个人账户“充公”。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按现行养老金计发标准,一个职工如果60岁退休,个人账户资金被领完时间是71岁零7个月。如果参保人不能生存至这一年龄,按照规定,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如果个人寿命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专家认为,个人账户制度难以实现自身收支平衡,缺口越来越大导致风险累积。“这些亏损使得个人账户制度难以完全依赖自有的资金储备来满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从而难以实现独立、平衡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俊说。

  日前发布的2015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显示,我国制度规定60岁退休者的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约为11.6年,但60岁人口的预期余寿约为19年。由于计发年数小于预期余寿,使得实际发放的养老金超过了满足精算平衡的水平,从而造成待遇支出大于基金积累的差额。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投资回报率约为2%,但是从2005年以来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上一年水平的增长率在10%左右,待遇增长率超过了投资回报率可以承受的范围,从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亏损。

  此外,现行的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我国的个人账户制度规定当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未领取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由于失去了这部分本来可以用作支付长寿者养老金待遇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基金面对着系统性的、因长寿导致的额外养老金支出,形成了制度的‘遗产差’性质的亏损。”杨俊称。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表示,社会保险首先是保险的属性。他指出,社会保险制度要精算平衡,给付、收缴、投资收益以及替代率、给付年龄都是需要调整的。对于个人账户可继承,大家认为天经地义,但实际上这淡化了保险的性质,变成储蓄了,不是保险了。“保险是互济的概念,买了保险,相当于同等年龄段的人相互之间互济。”楼继伟说,这是老龄化到来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也有多位专家认为,如果去世后养老金“充公”,会削弱社保制度的激励性,对于早逝的人也不公平。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对记者表示,个人账户的设置正是统账结合的优势所在。“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权益,它增强了制度的激励性,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措施,因为继承权利的明确可以减少改革阻力,所以这个原则是一定要坚持的,毋庸置疑。”褚福灵认为,这不是制度的不足之处,而是优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说:“我认为个人账户应该可以继承。首先,这是现行法律的规定。第二,个人账户有一个激励作用,若去世后‘充公’则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会丢掉。第三,对于早逝的人不公平。”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杨良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资金的安全角度讲,继承制有利于保护老百姓利益。从政府角度讲,不继承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我认为,如果不继承,可能会造成政府在这方面的放松,造成更多的资金流失浪费。”

  “现在之所以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是因为我们过去把个人账户做小了。之前个人缴费是16%,现在是8%,这显然是不够的,我认为个人缴费率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率适当降低、总缴费率适当降低是一个可行的方案。提高个人缴费率是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一个选项。”杨良初说。

养老金消息,以房养老的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影响

  近日,幸福人寿开发的“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获得保监会批准,成为首款获批的以房养老产品。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房价趋势不明,一旦房价波动较大将为这一模式的推广带来很大的难度。对此,这款产品条款中已明确,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首款以房养老产品出炉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6月,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以房养老试点。此后,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和研究。

  保险版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养老金最新消息,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推以房养老是基于房价处于上行期,一旦房价波动较大则将为这一模式的推广带来很大的难度。

  对此,幸福人寿董事长孟晓苏曾表示:“未来如果房屋增值了,增值的部分应该和老人分享;如果房价跌了,保险公司要顶着,不能把风险抛给老人”。就目前这一产品来看,房屋产权、收益仍归老年人,增值部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仍将归老年人的继承人,而如果房价下跌,出售房屋不足以偿付养老费用时,不足部分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市场最为关注的房价变动和房屋收益问题,幸福人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房来宝”产品条款中已明确,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记者查阅这款保险条款发现,条款明确:“您将拥有完全独立产权的房屋抵押给我们,在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之后,我们即获得对您的抵押房屋的抵押权。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后,我们行使对抵押房屋的处分权,即我们出售(变卖)您的抵押房屋,处分抵押房屋所得用于偿还您应承担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若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不足以偿付您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我们自行承担”。“不再就您的债务向您的继承人追偿(夫妻双方投保时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

  此外,房产继承人的权利也在合同中明确:“抵押房屋处分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并在扣除因处分抵押房屋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和应缴税费后若还有剩余,剩余金额由我们返还给您的继承人,如您与我们就剩余金额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继承人可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处分抵押房屋前,通过偿还投保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赎回我们对抵押房屋的权益。”

声明:此文由 Anonymous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微养生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