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积金亮家底,公积金到底多有钱?

导读: 全国公积金亮家底你知道公积金到底多有钱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分析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首次亮出了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的“家底”,到去年年末,公积金累计缴存近7.5万亿元。

  全国公积金亮家底你知道公积金到底多有钱吗

  全国超过1亿名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已经陆续提走了近3.8万亿元的公积金,其中超过4成提取原因是还贷款,只有1%的人以租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三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意在健全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877.39万人,全年缴存公积金12956.87亿元,到去年年末,公积金的缴存总额达到74852.68亿元。

  而在提取方面,到去年年末,公积金提取总额37806.26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0.51%。去年全国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51万笔、6593.02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3.14%、14.18%。

  对于去年公积金贷款发放减少的原因,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分析,主要是去年房地产市场低迷,购房需求萎缩,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下降。不过今年1月到5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增速已经由负转正。政策效果会在下半年显现。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分析

  若是将其细分,超过4成的提取是用于偿还贷款,三成以上提取是用于购买、翻建、大修住房。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只占1.07%。

  同时,报告内容显示,去年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8.89%。据分析,使用率最高的城市为重庆市,利用率达到了93.44%,而最低的山西省则只有23.9%。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分析称,山西省个贷率偏低,客观上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比较低迷,住房需求不够旺盛,而且山西相当一部分单位搞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对商品住房需求不足。

  此外,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国管公积金的微信公共号正式开通。使用微信就可以随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据介绍,国管公积金微信公共号设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业务指南、公共服务等栏目,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信息,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情况。

住房公积金制度最新消息:半数职工拿不到公积金

  面对高昂的房价,当你在抱怨公积金扣缴数目“不解渴”时,你或许不会想到,在你的身边,有多少人竟然“无福”享受到这一国家明文规定的政策权益。

  编者日前在广西、北京等地调查走访发现,尽管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已逾十年,但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拒绝”为员工办理、缴纳公积金的问题依然突出,甚至成了公积金管理部门啃不动的“硬骨头”,职工权益竟成为“奢求”。

  半数职工拿不到住房公积金——一个省份的数字“样本”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可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然而,作为一条强制性规定,一些企业的公积金落实情况却并不乐观。在南宁市一家医药公司工作两年年的张女士告诉编者,自己从入职到现在一直未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保障。

  有的企业没有依法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有的则自降“下限”,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按照12%的缴存比例,我的公积金应该超过1000元,但实际只有600元。”在北京一家金融公司工作的刘先生说,这样一年下来,公积金账户上就少了1万元。

  编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了解到,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集中的区域特别是私营企业,拒缴公积金现象则表现得更为明显。据统计,目前广西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约为129万人,但有公积金的人数比例仅20%左右。而广西缴存住房公积金总人数,在城镇在岗职工人数中的占比不足75%。

  “如果按‘城镇在岗职工’加上‘城镇私营企业职工’的口径计算,广西仍有近一半的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保障。”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出现了企业拒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案例:2013年,天津市公开曝光了一批拒缴公积金的违法单位;此前,成都市也曾通过联合行动查处了1000余家未缴公积金的企业,并在2014年推出信用惩戒机制——欠缴、拒缴企业在被“曝光”的同时,还将被限制或取消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资格。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硬规定”遭遇“软执行”——三大缘由值得细究

  国家有明文规定,为何到了企业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执行就大打折扣甚至是不执行?据了解,“硬规定”遭遇“软执行”涉及了企业、职工、监管三个层面的原因。

  ——用人单位不积极,想省钱。

  据介绍,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对落后的地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规模有限,为每位员工缴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公积金,对这些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开支。为谋求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不少企业能避就避、能躲就躲。

  ——企业职工没概念,吃“哑巴亏”。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罗国安表示,由于非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普遍不高,在城市购房的意愿不强烈,对住房公积金并没有多大兴趣。“还有很多非公企业的职工文化程度不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很少有人站出来谋求公积金福利。”

  据了解,在南宁,每年仅有1到2例员工投诉企业拒缴公积金的案例,且都是准备离职或已离职的员工。此外,提取不易也是许多务工人员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重要原因。

  ——管理部门力量有限,“不告不查”成尴尬现实。

  编者从部分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对于违规企业的查处还留在“有举报,再查处”的阶段,很难做到全面排查。

  “取证难度也较大,发现企业存在拒缴公积金现象,但公积金管理机构受职能所限,具体的取证数据没法查证,申请法院划扣就难以实现。”广西公积金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还有劳动监察大队可对违规企业进行有效查证和监管,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和法规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五险一金只有五险怎么办许多公司都不买住房公积金

  维护权益激活意愿——没法规强制力作“后盾”恐怕不行

  如何突破现有的瓶颈?业内人士及专家表示,除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还应强化法律制约,为广大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

  南宁市公积金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企业员工要有维权意识,遇到企业拒缴公积金的现象时,员工可凭劳动合同、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积极反映相关情况形成社会监督常态化机制。

  据了解,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是行政法规,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是公积金缴存执行难问题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对此,长期关注这一问题的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张蕾建议尽快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立法,强化对拒缴公积金行为的法律制约力。

  张蕾、罗国安等专家认为,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加强与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有效掌握企业缴存公积金情况。同时,会同人社等部门开展调研,争取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2015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4月28日,编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关于放宽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成都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

  依据新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离职提取、困难职工提取等多项提取政策将于5月4日起作出调整。经梳理发现,此次至少涉及七大调整,无论租房还是购房,提取的手续不仅简化而且放低门槛,还将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调整1

  租房:一年可提取两次

  5月4日,租房提取公积金将有系列变化。

  首先,租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手续更简化。政策调整后,职工只需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与此同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需要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调整2

  额度:公租房无最高限额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额将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目前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实际已支付租金为准,不受最高限额限制。

  职工个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租房提取流程

  调整3

  办理:租房无须完税证明

  “5月4日起,租房提取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便利。

  政策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办理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配租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据介绍,2010年成都开通了租房提取业务,截至目前已为39370名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3.95亿元。

  调整4

  贷款:今后可提取的金额将更多

  新建商品房购房提取额度也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将“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由于合同备案和职工提取申请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导致以前一些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可提取的金额远小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调整后,职工可提取到的金额将更多。”就此相关负责人解读说。

  另外,针对还贷提取业务,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任意时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和职工、配偶申请时上月公积金余额。

  调整5

  购房:取消“一年内办理”限制

  购房提取是指职工购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使用商业贷款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政策调整之后,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取消了“12个月内”的时间限制。

  5月4日起,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申请提取即可;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后申请即可。

  调整6

  离职:成都户籍迁出可申请提取

  按照现有政策,成都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成都或者户籍迁出成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移到就职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这项业务流程比较复杂,职工意见也比较多。”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这一情况,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按照5月新规,离职提取业务是指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

声明:此文由 Anonymous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微养生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