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胺丁醇停药标准

乙胺丁醇的停药标准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乙胺丁醇是一种抗结核的常用药物之一,一般在临床上配合其他的药物联合使用,需要使用短则六个月,长则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很明显的不良反应,比如严重的视力模糊、视野缩小,有关节的疼痛,常见于高尿酸血症,而且有肢体的麻木,甚至出现有明显的过敏反应,这个时候需要停药。要是患者受到的这些不良反应逐渐的缓解,消失,再根据情况,再次调整治疗方案,是否继续服用乙胺丁醇。

乙胺丁醇吃几个月停药

乙胺丁醇在临床上是指盐酸乙胺丁醇,盐酸乙胺丁醇吃3~6个月左右停药,具体时间和患者的病情有关。

盐酸乙胺丁醇属于抗结核病药物,常用的剂型有片剂以及胶囊剂,可以和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导致的肺结核以及肺外结核,患者需要遵医嘱足量足疗程用药,如果患者的病情较轻微,一般吃3个月左右可以停药,病情严重的患者通常需要吃6个月左右才能停药,而具体的时间必须根据自身病情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患者不可以盲目停药,也不可以私自减少药量,以免影响病情的恢复。

如果患者患有痛风、视神经炎以及肝肾功能减退的情况需要谨慎用药,用药期间也需要定期去医院做复查,如果患者属于过敏体质要谨慎用药,避免发生过敏反应。用药期间不可以吸烟喝酒,并且要少吃刺激性食物,比如辣椒、生姜等。

乙肝抗病毒治疗停药标准

具体而言,E抗原阳性的病人,就是平常所说的大三阳病人,口服抗病毒药物在达到肝功能正常双达标的基础上,维持服药至少三年以上。如果连续复查一直肝功能稳定、DNA阴性,且E抗原转阴,再延长疗程至少一年就可考虑停药。如果对于小三阳病人或E抗原阴性的病人,要求会更严格些,要求表面抗原转阴、DNA转阴,达到这两个转阴之后再继续服药一年半以上,可以考虑停药。双达标指乙肝病毒DNA转阴和E抗原转阴,甚至发生E抗原的血清转换,就是平常说的大三阳转为小三阳,达到这两个条件叫做双达标。

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停药标准规定,肝功能恢复的基础上,主要是在谷丙转氨酶复查的基础上要达到双达标。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所有的病人在停服抗病毒药物后,每3-6个月及时的密切监测肝炎的相关指标,以防病毒反弹或复发。二是上述的这些指标只是及格的标准,服药时间越长,停药越晚,停药后病毒反弹的概率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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