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食康颗粒婴幼儿能用吗

婴幼儿包括婴儿和幼儿,是0~3岁幼小儿童的统称。厌食康颗粒适合1岁以上到12岁以下的人群服用。所以,年满1岁的婴幼儿是可以服用厌食康颗粒的。

因为脾胃气虚,导致食欲下降、肚痛、腹胀,甚至是不思饮食等厌食症状的婴幼儿,可以服用厌食康颗粒进行治疗。但是在治疗的过程中要注意饮食清淡,忌食生冷、油腻食物,以免导致病情加重。 如需用药或想要了解更多用药知识,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在其指导下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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